104-1學程證書領證時程,申請於1/8截止

  • 2015-12-14
  • 陳 柏壽

重要通知:

學程證明書申請表紙本,最晚送至課務組之時間,105/01/08(五)。

領證書時間:105/01/26(二)。

領證書地點:註冊組

ps1.若學生已於時限內提出申請,但錯過領證時間,請學生於上班時間至教務處註冊組找許儷齡小姐(分機3326)領取,但若於105/02/26(五)前尚未領取,則會將該學程證書銷毀。
ps2.若學生無法親自領證,請代領者帶著代領者的學生證或身分證代領即可
ps3.若需要郵寄證書,請學生至課務組繳交學程證明書申請表後,至教務處註冊組找許儷齡小姐(分機3326)填寫信封並繳交掛號郵資,屆時註冊組會再幫學生寄出。